日前,某媒体发表了一篇题为《双11客单价暴涨近40倍,究竟怎么了?》的文章,文中将双11当天地板成交额排名前十品牌的标的客单价和转化率与8月全月的数据作对比,得出“这些暴涨的客单价和支付转化率背后,具体的原因是什么,我们并不能归结到准确的原因,但据说行业内人士一看就懂。”的结论。
看到这个“一看就懂”,笔者想到了国字头发言人的“你知道的”,如此模糊的表述极容易把看客带偏。出于对自身饭碗的爱惜,以及对用新零售带着行业弯道超车梦想的执着,作为局内人很想和大家分享下自己的看法。
笔者在建材行业17年,后7年转型建材电商,双十一也参加了7年,不敢说真的如某媒体所说的懂,也不敢假装不懂,懂与不懂说白了不就是想说刷单吗?
刷单有吗?肯定有;但100%刷吗?肯定不是。我希望各位不要被笔者的“冗长”的资历带节奏,就像不要被“一看就懂”带节奏一样。
如果不带节奏,我们该如何看待40倍这个数字呢?
首先我们要参考家装主材行业横向比较的数据,因为40倍毕竟是个案,前十加权平均一下,和其他家装主材类目比较结果如何?没有比较就忙着伤害是不对的。
其次是地板类目内的品牌横向比较,品牌首先可以分成淘品牌和实体品牌。虽然大家都开始新零售尝试,但实体品牌凭借强大的线下渠道将双十一活动落地,线下的客单和定向活动的转化,本身就高于线上,双十一数据豪华点无可厚非。
这里要分清一个概念,就是什么是“刷单”?我觉得没有交易伪造交易才叫刷单。当客户了解到我的订单通过线上成交有额外优惠,能享受到20小时的在线服务,还可以拉马云做娘家人,钱存在他那让他做担保交易,出现售后也不要脸红脖子粗的到店面交涉,直接交给马云的售后协助解决问题,因此而选择线上交款的时候,这算刷单吗?当然不算。这才是新零售的目的所在,让消费者不受时间空间的约束去享受服务,不为售后隐忧而担忧,才是新零售存在的意义。
再者从品牌自身纵向比较,一个月和一天的数据比较有什么意义呢?且不说双十一越来越长的预售期,能为双十一当天堆砌多少销售额,单线下提前蓄水并选择双十一当天落地的团购活动,就能让“行业内人士”不可预估,因为线下客单价总是高于线上;另外线下落地活动的转化率要是不做到80%+,肯定是一场不成功的活动。这80%+的转化率,应该能部分拉高线上转化率,因此在新零售面前我们还不是“行业内人士”。
新零售还是新生事物,TA对于消费者有利,我们就该去尝试,就该呵护TA。笔者更希望媒体和行业人士能从正面的角度去分析过亿商家,各类目第一的品牌做新零售背后的逻辑。在这个消费即销售,口碑即品牌的时代,在这个广告法被不法分子滥用的时代,有什么比既做了销售又做了广告更有性价比的营销手段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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